北京市符合病退的病种目录
北京市符合病退的病种目录是针对劳动者因患疾病而无法继续从事原工作或者职业的情况下,依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给予病假或者咨询医生后给予病退待遇的一份参考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原则
病种目录所列各种疾病应符合医学诊断标准,并有明确的诊断基础;
按照治愈、好转、缓解、稳定、恶化及死亡的医学判断标准评定;
严防患者通过非法途径获益的现象产生。
第二部分:病种目录
第一类:恶性肿瘤纳入病退待遇病种目录
本类包括其他恶性肿瘤除以下外常见的其他恶性肿瘤:
口腔、鼻咽部恶性肿瘤、白血病、淋巴瘤、胃癌、食管癌、肝癌、肺癌、结直肠癌、乳腺癌、卵巢癌、前列腺癌、甲状腺癌、骨肉瘤、恶性纤维组织细胞瘤等等。
第二类:常见重大疾病纳入病退待遇病种目录
本类包括以下常见的重大疾病:
急性心肌梗塞、肝硬化失代偿期、肺动脉性肺心病Ⅲ级或Ⅳ级、脑中风、血友病致残度Ⅲ级或以上、慢性无机间质肺病Ⅲ级或以上、HIV感染者晚期艾滋病等等。
第三类:其他疾病纳入病退待遇病种目录
本类包括以下的其他疾病:
精神分裂症、癫痫持续状态、脊髓灰质炎后遗症、桥本病Ⅳ级及以上、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等。
第三部分:结论
北京市符合病退的病种目录是依据医学诊断标准和科学合理性来进行评定的。我们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依据符合病退待遇的病种目录,给予病假或者咨询医生后给予病退待遇。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对待自己身体健康,及时发现问题并接受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治疗,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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