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教资体检不合格标准

长春市教资体检不合格标准

背景介绍

作为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教师的必备条件之一,教师资格证赋予了教师合法行使职业权利的资格。教师资格证考试是考验教师综合素质的重要方式之一,而教师资格证体检是考试必须的环节之一。尽管体检合格标准比较宽松,但仍有部分人因体检不合格而无法取得教师资格证。

长春市教资体检不合格标准

长春市教资体检标准概述

长春市教资体检标准以《国家教育部关于体育工作者身体条件的指导意见》为基础,综合考虑工作性质、工作环境及工作条件等因素,设定了具体的标准。

长春市教资体检不合格标准

1.视力不符合国家视力标准:其中,初、高中和中职应同时满足左、右眼光明度分别不低于0.8,且红绿色盲。

2.听力不达标: 科目应同时符合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耳聋标准

3.患有传染性疾病:口腔疾病、皮肤病等对生命无害传染性疾病除外。

4.重要器官异常:心脏、肺、肝、肾、脾等器官功能异常; X-线摄影检查及心电图等检查结果不正常。

5.高血压: 有明显的高血压病史或者血压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限制范围。

6.视觉障碍:视力损伤和色盲等视觉障碍程度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受过眼部手术且影响视力。

7.精神异常:既往或患有精神疾病或脑部手术,影响工作能力的。

8.毒品依赖:现役烈士后代、感化人员已何改等特殊情况除外,如发现应立即取消报名。

结论

以上是长春市教资体检不合格标准,其中大部分内容为国家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于即将进行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考生来说,请在报名前认真检查身体情况,确保自己符合相关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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